实行多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本人工资11%,其中个人缴费占8%,其余3%由‘单位缴费’划转”的政策,从明年起,将只限于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划入“社会统筹”,以减少我国养老金收支缺口。 (《东方早报》)
谁都知道,眼下国家的养老基金存在着巨大缺口,这是历史造成的。在缺口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笔者以为,政策制定者的目光不能仅盯着“从哪里找钱补窟窿”的表层,更应该展开思路,在制度的灵活性上多下工夫。比如,现在的缴费都是以年为单位计算,缴不够15年就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而每年的缴费率也是固定的,虽然分为几个档,但即使是最低一档,由于不少地区实行“三险”绑在一起缴,一年也要缴数千元。过高的缴费吓退了不少低收入人群,也使国家的此项基金得不到补充。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实行缴费按“年”考核与按“额”考核相结合,有钱时可以多缴,没钱时可以少缴,退休时退休金额度的高与低、领取年限的长与短等多种待遇可供选择等更灵活一些的政策呢?
当前,确实存在缴费面相对较窄等现实情况,但是必须分析的是,缴费面为什么“宽”不起来?一方面是不少生活困难的人缴不起个人养老金,一方面是经济条件很好的人却享受不到社保统筹养老待遇,或者缴费无论如何达不到年限,索性不再缴费。
而所有这些,无一不是因为我们的政策还缺少与实际生活的接轨,导致该收的钱收不上来。笔者以为,不动脑筋“开源”,却盯上百姓个人账户中那可怜的3%“节流”,实在是一种抓小放大的狭隘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