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日出台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同时彻底放开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根据规定,陕西各高校的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如下的优惠政策:新办从事咨询、信息、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商业等独立核算或经营单位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酌情免征一至两年不等的企业所得税。
规定还鼓励毕业生下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毕业生被非公有制单位聘用的,档案可以转到工作单位注册地,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管理,户籍则转到接受单位注册地的派出所落户。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或到企事业单位锻炼的,两到3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选入机关工作,特别优秀的可以选入县、乡和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工作,或进入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工作。其中到乡村中小学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工资可以提前定级。
陕西省同时彻底放开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取消毕业生的落户审批手续,要求用人单位对毕业一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等同应届毕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