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疏于照料引致幼童坠楼身亡引起人身赔偿一案,昨天划上句号。闵行法院作出判决,保姆王女士赔偿幼童家属各类损失61156元。
家住六楼的张姓夫妇因工作繁忙,在05年9月将不满3岁的独生女小欣欣托给一王姓的下岗女工照料。06年4月3日下午,王某将小孩哄睡后出门倒垃圾。10分钟后,王某回来不见小孩踪迹,心急如焚,查遍房间各个角落,问遍左邻右舍,仍无着落。情急之下,她走到阳台,才发现底楼天井中有一床单,床单下露出一只小手。王某三步并作两步冲向出事地点,抱起已昏迷不醒的小孩……小欣欣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06年4月,幼童父母起诉至法院,向王某索赔各类损失10万余元。在昨天的判决中,闵行法院在其父母放弃部分权利后,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