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领取“低保”?北京市民政局昨日表示,实际生活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10元/月的北京市应届毕业生,才可享受这一政策 。
日前,教育部等14部委曾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当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不鼓励大学生领取低保”
对于这一政策,北京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北京市应届生享受低保的条件即实际生活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10元/月,才可以领取。
也就是说,“大学生也和一般人一样,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10元才能领取低保。该政策只是为大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保底做法,而实际上并不鼓励大学生领取失业低保。此前,与北京相似,其他各地对毕业生领取低保一事也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山东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入学前原籍是农村的大学生,与入学前城镇户籍的毕业生享受同样的政策;没有施行低保的农村地区,有关毕业生可享受特困救济政策。
据了解,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有三个条件: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但是,各个城市与地区对于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不尽相同,比如济南是230元/月,烟台为260元/月。拿济南来说,一个三口之家,孩子在上学,父母的月收入加起来才500元。而根据低保标准应该是690元,才会给这个家庭提供190元的差额低保。
七成大学生不愿领取
而来自甘肃省民政厅的情况是,今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期间,因患病等原因无法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达到救助标准的,可凭相关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城市低保或其他救济。
但经调查显示,有七成大学生表示,他们不会去领未就业大学生低保。他们认为,享受低保的都是下岗工人等,大学生申请低保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而且低保额远不能满足需求,兰州市民政局提供的其城关区低保标准是人均每月90元。
广州市低保标准是330元/月,来自广州市民政部门的最新消息,目前他们还没有遇到大学生领低保的个案。
一些当地民政部门的官员认为,毕业后大学生因为没就业而享受低保其实并不合适。低保主要对象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如果把应届大学生也纳入低保范围,容易把低保金变成“养懒金”。
更有观点认为,目前享受低保人员的数量已经不少,如果大学生再加入这个行列,将使低保工作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