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新工作多半要经过试用期,但在此阶段很少有员工能获得单位提供的社保待遇。劳动部门近日指出,单位的这一做法是违法行为。
试用期不用缴养老保险?
近日,读者陈先生向求职热线打来电话咨询:试用期企业不缴纳养老保险,他该如何处理自己的账户?
陈先生6月底刚跳槽到一家民营企业,但企业方提出要先试用3个月,等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方能为陈先生缴纳养老保险。为到该企业工作,陈先生同意了这一条款。
可事后一思量,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如试用不合格,试用期的3个月就无法缴纳养老金;万一接下来试用的几家企业都不合格,时间一长,想再续缴也很困难。
试用期无社保是常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陈先生这样遭遇的人不在少数,其中既有经理、主管之类的白领,也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更不乏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汉口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人事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售楼员、策划师的流动性较大,该公司每个月都有新员工进来试用,但几乎都没有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对此,企业也有自己的苦衷:如给每个进入公司的新员工都办理养老保险,万一对方试用不合格,社保账户转移起来太过麻烦;此外,员工的缴费金额是以所获工资为基数的,一旦3个月后员工离开,以后计算缴费金额也不方便。
劳动部门:可采取折中之法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彭燕娥说,试用期内企业不缴纳养老保险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要企业与员工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就应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试用期也不例外。
劳动力市场有关人士则表示,企业和员工确有各自的苦衷,目前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单位采取的“折中”之法,不妨借鉴参考:在试用期时,将员工的养老保险转到个人流动窗口,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来确定缴费金额,由员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单位则给予相应补偿,这样既省却了试用期转移账户的麻烦,又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