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能源与中石化放弃联合收购中燃
作者/来源: 日期: 2012-10-17 点击率:1096
中石化与新奥能源15日联合发布公告称,对中国燃气的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美林此前分析称,如未达成协议,新奥或将收购其他业内公司。
新奥能源与中石化于2011年12月宣布将对中国燃气发起收购,要约价3.5港元/股,总对价约达167亿港元,其中,新奥将支付55%的要约总对价,中石化支付剩下的45%。
之后两家以尚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为由,接连5次延期收购,最后一次延期后的最终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今日两家联合发布公告称,因收购的先决条件仍未获得满足,因此将不再进一步延长最终截止日期,收购要约将不再继续进行。
除了监管审批,新奥能源与中石化对中燃的收购遭遇了多方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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