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以上二甲醚通灰色途径入市场 规范是根源
作者/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 2010-06-12 点击率:620
行业人士:罚款不是“出路”规范才是根源 被国家作为清洁能源鼓励发展的二甲醚,却一直在通过灰色途径流入市场。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由于液化气中掺和二甲醚,容易使钢瓶阀橡胶密封圈收缩,从而产生漏气甚至爆炸的安全隐患,国家和广东当地明令禁止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不过目前我国生产的二甲醚九成以上仍然被气站掺混于民用液化气中售出,给用户带来了安全隐患。 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和地方应对二甲醚的生产和销售制定出规范标准,使之阳光化,一味地“堵”只能使整个产业畸形发展。 相关链接: 据介绍,2007年8月,山东省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批准临沂久泰能源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气应用;2009年7月,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下发了《关于二甲醚作为城镇燃气推广使用的意见》,确定二甲醚作为一种新型民用燃料在全省推广使用;2009年12月,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发布了《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规定,二甲醚在液化石油气复合燃料中的比例不大于20%。 现状:八成民用液化气掺二甲醚 近日,住在广州槎头附近的吴江华发现做饭时,液化气瓶里冒出来的火焰是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