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醚企业喊冤:不应一禁了之
作者/来源:中国化工报 日期: 2010-06-23 点击率:681
6月12日,媒体上一条“潍坊抽检液化气,液化气中掺二甲醚最高罚十万”的消息夺人耳目,联系到今年初开始暴发的几起液化气掺混事故,二甲醚似乎已经成了人人喊打的目标,各地纷纷开始禁止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料使用。 然而,对此,二甲醚生产企业却大呼冤枉。 “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没有对液化气分装环节进行有效监管,而是一出问题就一刀切地禁止掺混二甲醚。掺混在液化气中只要不超过20%就应该是安全的,但现在不少加气站因为每吨液化气价比二甲醚价格低了2000元左右,就不按比例随意在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结果出了事,二甲醚企业却受了连累。”接受采访的二甲醚生产企业几乎异口同声。 “作为清洁能源,二甲醚曾经历过前所未有的辉煌,然而,目前在应用中却遇到了不公平的对待,甚至是受到了歧视。全国现已有800多万吨二甲醚年生产能力,但由于实际产量只有200多万吨,开工率明显不足。”广东省政协委员刘立平、广东东莞市九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