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醚江湖迷踪:监管部门喊打 生产企业喊冤
作者/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期: 2010-09-01 点击率:752
8月3日,广东省质监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修改意见,这使众多二甲醚生产企业看到了一线曙光——广东有望成为继重庆之后的又一开放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省份,他们的产品将合法地进入广东民用燃料市场。 二甲醚,又称甲醚,简称DME,在燃烧时不产生破坏环境的气体,能便宜地大量生产,被期望成为21世纪的清洁能源之一,在工业、农业、医疗等广泛应用中,从来就没有问题,但在通往民用燃料的道路上,却是一波三折,其起因竟然是源于钢瓶阀门上的一块橡胶垫片。 监管部门喊打 生产企业喊冤 2007年,山东省质监局、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批准临沂久泰能源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气。同年8月,建设部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城镇燃气用二甲醚》。事实上,这两个政策仅仅说明二甲醚可作民用燃料,没有说明怎么用。在南方气价较高的广东、重庆、贵州、海南等地,二甲醚借机流入液化石油气市场,被掺混于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最高掺混比例高达80%。由于二甲醚是带氧燃料,使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中的橡胶垫片氧化,导致浙江宁波的2家角阀厂造成上百万的赔付损失。(本报2008年初先后刊出《气到底是怎么漏的》、《打开瓶阀见“醚”底》两篇报道。) 2008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对气瓶钢印标记和盛装气体性质的一致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