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春节期间严打液化气掺假
作者/来源: 日期: 2011-01-31 点击率:1029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顾勇军介绍,目前全市共有39个液化气经营企业,其中市区8家,总用户约120万户,去年全年液化气销量9万吨。我市相关部门去年多次组织对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多家企业在液化气中掺二甲醚,相关企业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个春节将继续严打液化气掺杂掺假。 渊源 二甲醚曾作为清洁能源 顾勇军介绍,2008年1月1日,住建部发布实施《城镇燃气用二甲醚》行业标准后,二甲醚作为液化石油气的替代燃料具有了合法身份,在全国不少城市进行了试点和推广。 贵州省2009年7月就下发《关于二甲醚作为城镇燃气推广使用的意见》,文件称:为利用好二甲醚这种清洁能源,进一步优化城镇燃气的气源结构,省住建厅于2006年同意将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料在福泉市进行了小规模试点,通过试点表明,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料技术可行,环保效益突出,经济指标良好,具有推广使用的价值。在国家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未颁布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的复合燃料质量、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严禁将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的复合燃料作为城镇燃气使用。文件同时强调,二甲醚作为城镇燃气使用时,必须使用专用钢瓶和专用燃气器具,销售企业有义务向用户宣传二甲醚的相关知识、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严禁将二甲醚作为城镇燃气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