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能源结构:新能源发电设备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作者/来源: 日期: 2012-01-06 点击率:2193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下称《目录》),根据《目录》,新能源发电设备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将取消,同时,产能过剩的煤化工等条目从外资产业投向“鼓励类”目录删除。据悉,新版《目录》将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下称《目录》),根据《目录》,新能源发电设备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将取消,同时,产能过剩的煤化工等条目从外资产业投向“鼓励类”目录删除。据悉,新版《目录》将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意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能源经济学者、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目录》传达了决策层对于能源发展以及调整能源消费机构的一些意向,从实际情况来看,若要取得应有的效果,还是需要一些配套措施出台,尤其是在资金和研发上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指出,新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