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调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来源: 日期: 2018-01-31 点击率:807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6.6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这与此前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8.3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00元/立方米相比,目前的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定价均有所下降。
调整两类进口天燃气售价
财政部文件显示,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其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则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返还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2011年以来,我国对天然气销售定价已进行了多次调整。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