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水资源费或提高1/3 或补偿水源调出区
作者/来源: 日期: 2012-10-31 点击率:1290
多位业内人士在日前召开的第七届中国水务高峰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水资源费征收存在标准不高、分类不规范、地区差异悬殊等问题。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表示,除继续完善政策解决上述问题外,到“十二五”末,应对现行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三分之一左右。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南水北调的水价政策,计划对南水北调水源调出区进行水资源补偿。
水资源费征收亟待改革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工业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分别为每立方米0.26元和0.67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60%和46%。从区域上看,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征了水资源费。
发改委价格司农水处处长万劲松介绍,目前我国水资源费征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标准分类不规范,全国各地对水资源的分类少则为两类,多则达13类;二是总体征收水平偏低,主要是地下水水资源费偏低;三是地区差异悬殊,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地区水资源费标准差异较大。
“例如,城市供水企业取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在北京是每立方米1.32元,仅为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