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促煤发展近中长期措施
作者/来源: 日期: 2013-09-24 点击率:1565
内蒙古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措施》,为煤炭企业减负。
《措施》分为近期、中期和长期三大部分。
近期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从201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其中,褐煤下调为每吨6元,其中对价格下跌幅度达到30%的,下调为每吨4元。无烟煤维持原标准,为每吨20元。其他煤种包括,对发热量在4500大卡(含4500大卡)以下、价格下跌幅度高于25%的,下调为每吨8元;对发热量在4500大卡以上、价格下跌幅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