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
作者/来源: 日期: 2014-01-03 点击率:155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石化和化学工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进一步加强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到2017年年底,石化和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12年下降18%,重点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全行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8%、8%、10%和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废水实现全部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新增石化和化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指导意见要求,石化和化学工业要重点做好十一方面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的常减压装置(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淘汰380万吨电石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和乙烯原料结构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氮肥、磷肥、“三酸两碱”、电石等高耗能、大宗基础化学品的总量,淘汰或改造其中部分能耗高、污染重的产能和装置,提高新建项目的能效和环保门槛;在化工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大力发展高性能合成材料、新能源产业基础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延伸产业价值链,提高石化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