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关闭规模低于30万吨煤矿
作者/来源: 日期: 2014-02-11 点击率:1643
近日,山东出台《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生产规模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于2015年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年新建生产能力低于45万吨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而且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达不到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意见》要求,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凡是核定能力或生产规模达不到30万吨/年的煤矿,2015年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确因资源丰富需要扩能改造的,必须按新建矿井程序报批。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超层越....